从事多年法律工作,擅长刑事案件、婚姻、经济类、公司、人身损害及工程建设等民商事类案件,执业期间,配合妇联、残联积极维护妇女儿童、老人、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,法律援助工作得到政府的表彰 ,2009年获银川市妇联、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巾帼先进个人称号,并被评为2008、2009年兴庆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及银川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,同时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。同时在庆祝“三八”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之际,分别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,银川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,所在的工作岗位被银川市妇联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评为“巾帼文明岗”。2012年再次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,2012年并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,所承办的“交通事故赔偿案”荣获全区十佳法律援助案列。